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西安新闻 > 正文

追踪|4年前临潼发生事故致3死11伤 119万元赔偿款已兑付受害者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9-01-09 07:17:39
[摘要]4年前一起致3死11伤的重大交通事故2018年8月终审判决,但受害者迟迟未拿到相应赔偿。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4年前一起致3死11伤的重大交通事故2018年8月终审判决,但受害者迟迟未拿到相应赔偿(4年前临潼发生事故致3死11伤 伤者至今拿不到赔偿)。昨日,华商报记者从临潼区法院获悉,该案119万元已兑付到位。

  2014年12月22日,郑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与贺某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相撞,客车乘坐人3人死亡,郑某、贺某及其他9名客车乘坐人不同程度受伤。2018年6月,临潼区法院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郑某因交通肇事罪获刑6年,相关单位和个人被判承担各自的赔偿责任。同年8月28日,西安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2018年12月24日,华商报报道该案受害者未拿到赔偿的消息后,临潼法院进行了查证,二审判决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及西安市临潼支公司在未告知原审法官的情况下,向临潼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临潼法院原账户,自2017年实行“一案一账户”,该账户已不再使用)转款共计119万余元。

  经多方协调,119万余元已全部取出,临潼区法院于近日向11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予以发放。该案生效判决确定应由被告人郑某承担的19万余元赔偿款,货车车主张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因郑某尚在服刑中,临潼区法院通过查控未发现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下一步,法院将依法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当事人的权益早日兑现。

编辑:杨蓓蕾

相关热词搜索: 法院 人民财产保险 赔偿责任

上一篇:西安一公司给员工父母发"孝心奖" 近50万元奖给员工父母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