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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新城高空抛垃圾砸坏楼下车玻璃 律师:可起诉整栋楼住户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1-13 07:39:51 编辑:雷晓娟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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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高空抛物屡禁不止

  无法承担车主损失

  昨日上午10时许,华商报记者在该小区内看到,宋先生车的前挡风玻璃呈蛛网状裂开了一大片,引擎盖上还有白色面粉状不明物体,砸车的垃圾袋已被保洁员收到垃圾桶中。在车辆停放附近的楼道口处,还贴有“危险!严禁高空抛物”的提示。

  附近业主称,该小区高空抛物时有发生,“不仅晚上偷偷扔,白天也有人扔,扔东西就是一松手的事,也看不清是哪一层楼扔下来的。”

  物业工作人员说,对于小区内高空抛物的情况,他们也尝试过设立警示牌、上门劝导等方法,但高空抛物依旧存在,他们也没有其他办法。

  对于宋先生的损失,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因为物业收取的是停车费,并不包括保管费,所以损失他们无法承担,建议宋先生报警处理。工作人员还说,宋先生的车停在楼下,影响他人出行,本就属违规停车。

  记者在小区内走访看到,小区内车位紧缺,除了必经之路外几乎所有空地都停有车,并未有人进行管理和提醒。而宋先生所停车的地方附近,也没有禁停标志。

  民警及律师:车主可选择起诉整栋楼住户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联系了辛家庙派出所办案民警,民警说,因为监控看不到宋先生的车子以及高空抛垃圾的过程,建议宋先生到法院起诉车辆附近的整栋楼的业主,来挽回损失。

  北京市君致(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毅表示,高空抛物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哪一个人造成的损害,宋先生可以选择起诉高空抛物的整栋楼的住户。对于楼内的住户来说,如果可以证明当时家中没人,也可以避免承担责任,但若当时家中有人,则需均摊部分责任。

  王毅说,在这件事中,如果小区物业没有尽到提醒、管理的责任,那么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就像去商场因为地面太滑摔倒受伤,如果商场没有设置提醒标志等措施,那么就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记者 蒲阳 实习生 杭叶 摄影 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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