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榆林讯(记者 李明) 1月14日,神木市公安局依法对神木百吉矿业“1·12”重大事故涉事企业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张某某和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煤矿矿长胡某某、安全矿长王某某、生产矿长牟某某、总工程师屠某某、掘进队队长张某某6人进行刑事拘留,并冻结企业银行账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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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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