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颤抖吧!西安道路红线内私设停车场将一律予以取缔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19-01-15 07:00:50 编辑:雷晓娟 作者: 版权声明

← 点击大图左右可翻页 →

640.webp (3).jpg

  三、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

  (一)职责分工

  停车场占用公共空间设置收费卡口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以区县、开发区为单位实施。

  市公安交警支队

  作为全市停车场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全市所有的停车场及收费卡口进行排查认定,具体由各区县、开发区公安交警部门落实。同时,在相关部门配合下,持续以高压态势打击非法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和未进行停车场备案的单位(个人)行为。

  加强对占道排队等候进入停车场车辆的执法力度,督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设有经营性停车场的大型商业体及医院等单位,在道路红线外自管区域留有足够场地设置排队等候区,不得占用城市公共空间排队,确保道路通畅。

  市市政公用局

  作为全市市政工程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的停车场收费卡口的清理拆除整治工作。市市政设施管理局负责城六区经认定的属于清理拆除取缔范围内的停车场收费卡口的拆除工作,其它各区县、开发区市政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拆除取缔工作。

  市规划局及各分局、各县规划部门

  负责提供道路红线位置,协助交警部门进行认定。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统筹,确保完成辖区内的清理整治任务。

  市建委

  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的监督管理。

  市城市管理局

  督促各区县、开发区城管部门做好人行道车辆停放管控工作,维护好人行道停放秩序。

  (二)工作流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整治标准与内容负责对全市的停车场及收费卡口性质进行认定,规划部门参与配合。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整治内容范围内的停车场及收费卡口全面排查认定后,属于清理拆除取缔的下发《停车场(收费卡口)取缔告知书》(一式五份并分送规划、城管、市政及产权单位各一份)。

  3.产权单位在收到告知书的10日内,自行拆除停车场收费卡口。逾期未拆除的由市政部门进行强制拆除并依法处罚,同时,城管部门每日对违停的车辆依法处罚。

  四、整治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

  排查认定阶段。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2月底,市公安交警支队牵头,各区(县、开发区)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管辖区域划分,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停车场收费卡口进行排查认定。对属于拆除取缔的下发告知书并逐个进行编号,建立台账。

  第二阶段:

  拆除取缔阶段。2019年3月1日至4月底,市政部门根据交警部门排查认定拆除取缔告知书,对产权单位逾期未拆的收费卡口予以拆除并依法处罚。第三阶段:

  验收巩固阶段。2019年5月1日至6月底,根据整治目标和整治标准,由各区(县、开发区)公安交警部门牵头,辖区规划、市政、城管部门参与,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停车场占用公共空间设置的收费卡口清理取缔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不断巩固整治效果。

相关热词搜索: 道路 私设 停车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