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一对姐弟,为了寻找刺激,连续两天晚上,在广元市东坝鲁井巷的居民住宅区内,多次点燃停放在楼道下的电瓶车,致使其中一名住户使用绳子逃生。
1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广元利州法院获悉,姐姐李某梅被判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因为弟弟李某某系未成年人,已另案处理。
故意放火
迫使居民砸防护栏用绳子逃生
2018年1月16日凌晨0时许,李某某邀请姐姐李某梅一同去鲁井巷放火寻求刺激,商定由李某某负责点火,李某梅负责望风。随后,二人来到鲁井巷53号1楼楼道口,发现一辆红色嘉陵牌电动车停在此处,遂由李某梅站在楼道口望风,李某某使用火柴点燃该电动车并烧毁。
随后,两人又窜至鲁井巷56号自建房西侧墙角处,发现该墙角处放置了一张皮质沙发,遂由李某梅站在鲁井巷56号自建房转角处望风,李某某上前用火柴点燃该沙发并烧毁。
点火两次后,姐弟两人继续沿鲁井巷向南行走继续寻找放火目标,当行至鲁井巷63号自建房外时,发现一辆红色雅迪牌电动车,遂由李某梅站在旁边望风,李某某使用火柴点燃电动车坐垫破烂处漏出的海绵和电动车龙头处设置的挡风布,致该电动车被烧毁。
随后,姐弟二人窜至鲁井巷72号自建房1楼楼道口,见楼道内停放有三辆电动车及其它可燃物品,遂由李某梅站在路口望风,李某某使用火柴点燃停放其中一辆电动车龙头处设置的挡风布,进而引燃楼道内停放的其它二辆电动车及其它可燃物,致使三辆电动车被烧毁。同时,大火产生的高温和浓烟造成鲁井巷72号自建房整个楼道、楼梯扶手及外墙大面积受损,楼道内墙面上的电表箱被烧毁。
不仅如此,由于当时火势太大浓烟弥漫,致使住在72号自建房2楼一名住户砸开窗户防护栏,使用绳子逃生。后经现场勘验,该自建房外墙横向天然气管道距离地面仅330cm,放火点距离对面木结构房屋仅310cm。
寻求刺激
被判犯放火罪、故意损毁财物罪获刑
第一天晚上的放火,让姐弟两人没有意识到火灾带来的危险,反而愈加觉得刺激。2018年1月17日1时许,李某某驾驶电动车接李某梅下班回到自家楼下时,两人为寻求刺激再次共谋放火。
随后,二人窜至鲁井巷46号自建房外,由李某梅在该自建房院外大门处望风,李某某独自潜入鲁井巷46号2栋1楼楼道处,使用随身携带的火柴点燃该楼道内堆放的杂物,杂物燃烧起来的大火所产生的高温和浓烟,造成鲁井巷46号2栋楼道受损。
点燃此处后,两人又窜至鲁井巷45号自建房院外,发现1楼楼道内停放有电动车,由李某梅望风,李某某使用火柴点燃该楼道内停放的一辆电动车龙头处设置的挡风布,引燃该楼道内的其它电动车和其它物品,致使三辆电动车被烧毁,同时大火产生的高温和浓烟造成鲁井巷45号自建房整个楼道、楼梯扶手及外墙大面积受损,楼道内墙面上的电闸被烧毁、电表箱被灼烧损坏。
事情发生后,广元警方迅速介入调查,2018年1月20日,李某雪因涉嫌犯放火罪被警方刑拘,同年2月13日被执行逮捕。李某某因系未成年人,已另案处理。
2019年1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法院近日已作出判决,李某梅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二年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编辑:刘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