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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五路人人乐商品价签与收银价格不符 市民质疑为价格欺诈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1-22 20:29:30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蒲阳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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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超市给孩子买了5块巧克力,结账后却发现小票价格比标价高,刘先生感觉自己遇到了价格欺诈。

  1月12日晚9时许,刘先生到凤城五路人人乐超市,想给家中3个孩子买些零食。

  “当时买了5块巧克力,标价8.5元的买了2块,标价23.5元的买了3块。结账后瞅了眼小票,发现5块巧克力售价97.9元,比标价87.5元贵了10.4元钱。”刘先生说,当时该品牌巧克力共有4种标价,小票价格不在4种标价中。

  “我问怎么处理,想着在收银台退差价或商品,但收银员让去找售后客服解决。”刘先生说,售后客服说,因为超市人员流动大,工作人员太忙没有及时更换标价,可以给他退差价。

  对于售后客服的解决方案,刘先生并不满意。“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价格欺诈了。”

  1月19日,该店一名工作人员给刘先生打来电话,“对方说发100元红包这个事就算了,我没同意。”刘先生说,超市应该按法律规定对他给予500元赔偿。

  1月22日,华商报记者根据刘先生提供的小票和标价照片看到,当晚购物小票上5块巧克力的价格中,两块为9.8元、两块为25.9元、一块为26.9元。一张小票价格和标价的对比照片显示,小票上价格为9.8元的巧克力,标价为8.5元。

  1月22日上午,曾与刘先生联系的工作人员说:“这事要联系店主,我没有权力接受媒体采访,店主电话可以问超市热线电话。”下午2时许,该超市热线电话客服人员说:“店主电话这边没有,主管今天休假,刘先生的事她们不清楚。”

  陕西保群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伟说,该超市标价签与实际不符,依据相关法律,该行为属于价格欺诈。刘先生可以向相关单位举报,对该超市处以2万到20万以下的罚款。

  宋伟说,价格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赔偿数额是总价的3倍,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华商报记者 蒲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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