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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贿选抢项目打村民 蓝田一前任村主任获刑11年

来源:华商报 时间:2019-01-23 07:40:16 编辑:雷晓娟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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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近百人约架争夺施工权

  检察机关指控称,2012年,蓝田县华胥镇一工地在张家斜村土地上施工,由张家斜村的张某飞、张某池兄弟带人施工。但王某想承揽该工地的施工,同年4月13日上午,王某的弟弟开出租车挡住了通往工地的路,导致张某飞兄弟与王某关系恶化,双方电话约定晚上打架。4月13日晚10时许,张某飞兄弟带领约50人,戴白手套、持木棍来到王某家附近,王某带领冯某等约20人,拿了锨、木棍等工具,与张某飞等人对峙。

  双方对峙过程中,王某向弟弟索要了出租车钥匙,让冯某开车冲击对方。冯某驾驶出租车加大油门冲击张某飞一方的人员,张某飞一方的人用石块还击。此时,王某通过他人联络的社会闲人近百人,分乘30多辆出租车到达现场,但因张某飞等人已逃离,王某便带领他们在村子周边炫耀武力,还给每人发了200元的“辛苦费”。

  2016年,王某将一工程交给张某负责,同年5月24日,张家斜村村民张某厚到工地阻止施工。王某安排张某朝等十余人将张某厚打伤。张某厚被打后一直上访,王某为减轻张某朝等人的刑事处罚,使用威胁手段,迫使两家承包此项目的公司分别支付了赔偿款22万元和10万元。

  2016年11月中旬,王某安排、组织多人连续多次前往一工程项目阻挠施工,还安排张某购买花圈和白布,将9个花圈送到工地,以此迫使原承接公司退出。2017年8月,王某带人接手了该项目工地。

  2018年4月,王某因群众举报,被取消再次竞选村主任的资格。9月3日,王某涉嫌聚众斗殴被公安灞桥分局刑事拘留。

  形成恶势力团伙 12人获刑

  2018年12月28日,灞桥区法院对王某等12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当时庭审持续近11个小时。昨日,灞桥区法院对这起把持基层政权的恶势力团伙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纠集被告人张某合、张某、王某、冯某等近百人,与张某飞、张某池纠集的多人聚众斗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王某纠集张某朝打伤张某厚致其轻伤,情节恶劣,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王某还为强揽工程谋取私利,纠集多名被告人以下跪、摆放花圈等手段起哄闹事,阻挡项目正常施工,均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二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王某执行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5年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记者 宁军 摄影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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