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要闻 > 正文

你怎么看?全国人大代表呼吁拐卖儿童最低刑期由5年调为10年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苗巧颖 2019-03-14 07:00:31
[摘要]昨日,拐卖儿童的量刑问题,再一次成为全国两会的热点。30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加大拐卖儿童行为量刑力度,将最低刑期由5年调整为10年,为亿万家庭筑牢儿童安全保护“防火墙”。

  昨日,拐卖儿童的量刑问题,再一次成为全国两会的热点。30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加大拐卖儿童行为量刑力度,将最低刑期由5年调整为10年,为亿万家庭筑牢儿童安全保护“防火墙”。

  >>代表议案 拐卖儿童行为撕裂骨肉亲情 应参照绑架罪量刑

  全国两会期间,包括卓尔控股董事长阎志在内的3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修改刑法相关条款,严厉打击拐卖儿童违法犯罪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称拐卖儿童行为伤害的是社会上最脆弱、最无助的弱小群体,撕裂了人们最看重的骨肉亲情,挑战了社会伦理底限,社会影响恶劣。因此,他建议参照绑架罪的量刑标准,将拐卖儿童犯罪的刑期起点调整为十年以上,从严打击。《议案》还指出,应将“儿童”的定义与国际接轨,从现行“不满10岁”扩大到“18岁以下的任何人”,以扩大儿童保护范围,消除不法分子拐卖较大年龄未成年人的侥幸心理,同时有利于开展儿童打拐的国际合作。

  去年两会期间,阎志就提出要加强对收买者的打击力度。今年他再次呼吁,取消刑法第241条第6款“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可以从轻处罚的规定。在阎志看来,收买方对拐卖行为的发生和主动拐卖者具有同样重要的影响,加强对收买者的惩戒,有利于降低买方市场需求,惩罚和预防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相关案例 10岁女儿走失 家散了 为找孩子她花光所有积蓄

  3月13日,西安,36岁的孙爱茹告诉华商报记者,她每晚入睡都困难,总得到凌晨三四点钟了,极度疲惫下才有些许睡意。

  提起走丢了4年多的女儿,孙爱茹就止不住地掉眼泪,她说,无论过多久,想起女儿,这眼泪总也流不完。走失那年,女儿10岁,现在应该是一名大姑娘了。

  2014年11月2日下午,孙爱茹10岁的女儿徐子熙从石化大道坐公交车前往三桥车辆厂附近的补习班补课。当时,徐子熙上小学五年级。孙爱茹说,以前都是她接送,自从上五年级以后,给孩子配了手机,孩子也机灵,独自上下学坐公交,都很顺畅。可就是那天下午,女儿出去后就再没回来。后来,才知道女儿的手机丢了,她瞒着不给家人说,是怕家人责怪她。

  “报了警,也四处求助过,可依旧没有丝毫女儿的音讯。”之后,孙爱茹开始四处寻找女儿,“山东、河南、福建、广东、江西、四川、东北三省……我都去过,有些是自己去的,有些是跟随寻子车一起去的。”就这样找了几年,花光了积蓄依然毫无所获,她不得不停下寻找的脚步,先找份工作攒点钱。

  “孩子丢了,生活还得继续,我得活着,才能有机会找孩子。虽然没办法出去找,可能找的网站、媒体都找过了,寻找的信息一直没间断过。”也因为孩子的丢失,两年前孙爱茹和丈夫离婚了,不是因为感情不够好,而是一看见对方,就会想起孩子,都觉得愧对对方,“他也没有再婚,也在一个人四处找娃。”孩子没了,家散了。孙爱茹讲得泣不成声,她说,孩子这么大了,记忆全有,什么也都懂,如果她还活着,这么久没回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被人控制了……

  以前,听到孩子丢失的事情,觉得离自己很遥远,怎么也想不到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孙爱茹后悔万分,“无论她在哪里,只祈盼她能平安活着。”这是孙爱茹当下唯一的心愿。

  >>陕西数据 去年1-10月破获拐卖儿童案46起 破案率一直在提升

  孩子被拐,给家庭带来的打击几乎是毁灭性的。刑罚只是对犯罪结果的一个惩治办法,但实际上,现在做得更多的是做防范和被拐之后的应急机制工作。

  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了解到,2018年1月-10月,陕西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犯罪93起,其中拐卖妇女案件47起,拐卖儿童案件46起。从数据来看,拐卖犯罪案件的破案率一直在提升。

  据陕西省公安厅“打拐办”介绍,针对此类犯罪,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地完善。比如,公安部自2009年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14岁以下儿童失踪、或满14岁不满18岁的少女失踪,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开展侦查。2015年11月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对于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行为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击“买方市场”,这也为公安机关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同时,公安部门也及时出台打击拐卖犯罪“一长三包制”、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来历不明儿童摸排比对机制等等许多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力推动打拐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这也是国内涉拐类犯罪数年大幅减少的主要因素。

  据介绍,我省在公安部于2009年建立的打拐DNA数据库中,共盲比比中237人,2018年比中34人,被拐多年甚至30多年的孩子与亲生父母骨肉团聚。还有,公安部联合阿里巴巴公司在钉钉平台上建立了“团圆”系统,对新发丢失的孩子在第一时间通过各类手机App平台进行推送,效果明显,我省通过团圆系统找回147名走失儿童。

  为了创新打拐工作方法,延伸拓展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途径,省公安厅创建了打拐反拐公益网站“三秦回家网”,主要利用互联网和打拐志愿者,帮助群众寻找失踪亲人、宣传打拐反拐政策、提升群众的防拐意识、检举拐卖犯罪线索。截至目前,通过网站共发布失踪人员信息800余条(全国),帮助群众找回失踪人员109人,其中发布失踪儿童信息515条(全国),找回儿童80人。注册志愿者已达200余人。2018年全省共组织了9场被拐儿童现场认亲活动。

  >>律师观点 有律师认为加大刑罚不能遏制犯罪 有律师认为可提高起点刑

  对于拐卖儿童的量刑问题,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几名法律人士。多数认为,刑罚的高低无法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而是需要建立快速的反应机制,需要全社会的有序配合,进行改变。

  为未成年人建立身份系统

  旅客带孩子应例行筛查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刑罚可以惩治犯罪行为,但却不能从源头上杜绝邪恶本身。我国刑法实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建议在原有量刑基础上增加量刑,必须有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之分,以避免犯罪嫌疑人失去理智。

  赵良善说,他曾代理过一个案件,受害人是对大龄夫妻,通过试管技术老来得子,结果孩子尚未长大,就被拐卖,两人日日以泪洗面。最终在公安机关、家属、媒体的多方配合下,孩子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是个女青年,仅是因为自己孩子刚夭折无法接受,就萌生了拐走他人孩子的想法。最后受害人谅解了被告人,法院对被告人适用了较轻的刑罚。

  说到底,无论是如何确定量刑,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儿童安全,防止拐卖行为的发生。但是之所以拐卖儿童屡禁不止,还是因为拐卖儿童所牵扯的面太复杂,例如:男女比例失衡;不孕人群增多;贫富差距等。

  因此,只从刑法上增加量刑还是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发展,尽可能降低社会失衡情况,同时,通过其他途径加强对儿童的保护,比如为未成年人建立身份系统,增加受理儿童失踪的机构及技术措施,在汽车、火车、飞机等运输工具上,由专人对旅客携带孩子进行关注及筛查等。保护儿童,需要社会各成员团结协作与不懈努力。

  需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形成整个社会的有序配合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洁表示,作为一名母亲,对母子情感被割裂的痛苦感同身受,所以从情感上,她愿意支持这个议案。但作为一名法律人,她很清楚,仅仅提升刑罚力度,并不能真正遏制犯罪行为,只有让这些犯罪分子知道社会对拐卖儿童是零容忍,才能对他们形成一种威慑,让他们不敢犯法、害怕犯法。这就需要我们建立一个快速、应急的反应机制,比如美国的孩子如果在超市里丢了,他们会有一套快速完整的应急方式:立即封锁所有大门,调取所有监控记录,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这个孩子。只有真正有效地形成整个社会的有序配合,同时加大对此类犯罪嫌疑人惩罚的精准度,才能有效防止犯罪的发生。

  拐卖儿童最高可判死刑

  建议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

  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永进律师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导致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死刑。1984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曾规定拐卖妇女儿童15人以上,或者拐卖8人以上不满15人,手段特别恶劣的,盗卖婴儿幼儿多人或多次的,摧残、虐待被拐卖人,致其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可判处死刑。也就是说,拐卖儿童,我国现行刑法就有判处死刑的规定,只是适用条件很严格。建议进一步修法明确适用死刑的范围,提高起点刑,例如将起点刑由五年提高到十年就可以作为选项。 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

编辑:张佳萌

相关热词搜索: 拐卖儿童 未成年人 量刑力度

上一篇:37名住陕全国政协委员提交157件提案 105件立案 下一篇:秦岭2座水电站关停拆除 西安将限期关停退出小电站36座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