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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邑区也限行了!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19-03-21 11:29:07 编辑:何媛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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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网讯 鄠邑区也限行了!3月18日,鄠邑区发布《关于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称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在我区相关区域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公告全文如下: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西安市鄠邑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

  交通管理措施的

  通 告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报请鄠邑区政府批准,决定在我区相关区域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9年3月18日(周一)至2020年3月13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以鄠邑区城区为中心,向东扩展至南北七号路(不含)以西、向南扩展至东西六号路(不含)以北、向西扩展至南北四号路(不含)以东、向北扩展至东西四号路(不含)以南。

  鄠邑区常态化限行区域图▼

  

QQ截图20190321114537.jpg

  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西安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西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六、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实时监测,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测和执法工作,努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八、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九、公安交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可根据道路交通和空气污染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西安市鄠邑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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