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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为逃避小区停车费使用假车牌 被拘留15日罚款5千元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19-03-21 18:58:30
[摘要]3月17日中午,西安交警灞桥大队民警在辖区灞瑞一路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一辆车牌号为陕AB56**的小型轿车骑压双黄线停放于道路中央,民警随即上前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打算对其进行拖移。

  3月17日中午,西安交警灞桥大队民警在辖区灞瑞一路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一辆车牌号为陕AB56**的小型轿车骑压双黄线停放于道路中央,民警随即上前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打算对其进行拖移。

  民警发现,该车前车牌材质、颜色异样,竟然是一块泡沫板,固定泡沫板的是两个小号纸夹,真实的车牌被遮挡在泡沫板的下边。就在民警等待拖车的时候,一位自称是该车车主亲属的男性拿来了车钥匙。在车辆后备箱,民警不但找到了另一块写有“陕AB56**”的泡沫板“车牌”,同时还找到了写有“陕A4D8**”的两块泡沫板“车牌”,以及两张写有“陕AU6M**”的深灰色塑料纸。

  随后,车主张某到场。张某称,他所在小区只有购买了车位或包月才能停车,其他车辆不能进入,他为了为了进出小区地下停车场免费停放车辆,自己通过观察那些可以进出小区车辆的车号牌,后在网络购买了两套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其他可进入小区地下车库业主的车牌号)逃避收费。平时他都是进出小区时才换上假车牌,出小区后就会摘到假车牌,事发当天他忘记了摘掉假车牌。

  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月21日,灞桥大队对车主张某做出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5000元的处罚。另外,因张某违规停放机动车被记3分,罚款200元。

  针对张某网络购买伪造机动车号牌的来源,民警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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