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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起西安市停车收费新政策执行 部分医院高校未实行半小时计费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4-02 06:59:59 编辑:杨蓓蕾 作者:毛蜜娜 张杰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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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医院开始执行新的收费制度

  上午10时30分许,华商报记者来到省人民医院,发现医院门口停车入口已经张贴了新的收费制度,安保人员告诉记者,4月1日起,省医院的停车收费执行新标准:“我们在二类区域,现在的收费标准是,30分钟1.5元。如果停车没有超过半小时,就享受半小时免费的优惠。”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新政策,在省医院24小时连续停车的最高限价是60元。

  随后记者来到陕西省友谊医院,门口的收费标准上写着“一小时3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收费。”问及是否有新的收费标准,门口收费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还是按照一小时3元来收费的”。

  省体育场未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上午11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省体育场,在停车场收费处,记者没看到新的收费标准通知,在停车场出口收费的一位女士告诉记者,目前省体育场执行的还是一小时3元的收费制度,停车15分钟内免费。

  走访三所高校均未执行新标准

  昨日,记者先后走访了西安体育学院、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西安外国语大学(雁塔校区),问及停车收费标准,这三所高校依然执行的是按1小时收费的政策。

  西安体育学院的工作人员说:“我们学校停车收费的标准是一小时3元,超过一小时,哪怕一分钟,也要按照两小时收费。”

  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安外国语大学门口负责收停车费的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学校执行的停车费标准是一小时2元,还是按照小时来计费的。

  记者从西安市发改委服务价格处获悉,按照新政策,医院、大专院校也必须执行以30分钟为计费单位的新标准。

  市民朋友如果在停车时,发现有不按新政策收取停车费、乱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可拨打华商报热线88880000反映,或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向物价部门举报。

  检查行动

  西安市发改委检查停车收费

  4月1日,《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服务标准》正式实施,为了掌握西安停车市场对新政策的执行情况,1日上午,西安市发改委党组成员马世威带队,服务价格处处长冯晓青、收费处处长李稳等4人,前往西安市道路收费的一些收费站点、北客站、长安大学北校区等机动车停车收费单位及站点,进行了停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市场调查跟踪。

  从了解到的情况看,西安市新出台的服务标准多数单位都已落实,新政策已执行到位。西安市停放中心在3月31日前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成立工作机构,跟进调价工作。二是全员培训,对每名收费员进行政策培训。三是收费模式机制均做好调试,3月31日晚9点后,收费系统全面升级,落实到每位收费员。四是与交警支队联系做好新收费公示牌的工作。4月1日市停放中心管理的1600多个收费站点、45000多个停车泊位、3个政府投资建的经营性停车场和高铁北客站停车收费新政策已全部执行到位。大多数长途汽车站、医院、旅游景区、大专院校等自然垄断、公益性停车场对新的停车收费标准已基本执行到位。

  调查中发现,也有一些单位如:省肿瘤医院、省中医医院、陕西省友谊医院、西安美院、体院、电子科大等未执行新的停车收费标准。此外,道路停车收费公示牌目前正在有序更换中。

  针对上述问题,4月1日下午市发改委召开了城郊六区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服务标准》落实情况的专题工作会议,城郊六区发改委和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停车收费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西安市发改委服价处处长通报了全市新政策的执行情况,城郊六区发改委的相关负责人汇报了各区新的停车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西安市发改委党组成员马世威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城郊六区发改委(物价局)要做好本辖区停车收费单位新政策的培训、宣传和调查跟踪工作;城郊六区发改委(物价局)要主动争取本级市场监管局的工作支持,对本辖区内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市场监管局;建议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对新政策的落实安排专项检查,确保新政策的贯彻落实。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毛蜜娜 采写 摄影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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