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一网民在朋友圈发布辱警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西安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会同高陵分局立即展开调査工作。
经査,违法嫌疑人张某某(男,安康市人)曾于2019年3月10日因违停被交警部门处罚而心怀不满,7日晚途径西安市未央区
广运潭大道时,看见有交警在对违停车辆处罚,为泄私愤,使用其随身携带手机拍摄一张交出具违停处罚单并配文对交警进行辱骂。
4月10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高陵分局对其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西安网警提醒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社会同样也是法治社会,请各位网友文明上网,遵守法律法规。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