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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屋顶绿化有条件
要求建筑在7层以内
华商报记者在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中看到,2011年,西安市政府下发了《西安市推进城市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今后公共建筑,在满足建筑安全要求的前提下,7层以内、高度低于22米的非坡层顶新建、改建建筑,都应当实施屋顶绿化,除了新、改建建筑,竣工时间不超过20年、层顶坡度小于15度的既有建筑,也将实施屋顶绿化。
同时,《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继续推进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屋顶绿化分类为花园式屋顶绿化、组合式屋顶绿化和草坪式屋顶绿化,未提及可以加盖房屋进行立体绿化,同时临建、违建及建设手续不齐全的项目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