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欠房费、物业费,却拿着房门钥匙消失,西安市民陈先生近日为进自己家门犯了难。
“接小区物业催缴物业费的电话,我才知租客不仅欠了房租,还拖欠了小区物业管理费。”西安市民陈先生说,去年8月,他将自家位于西安阳光嘉庭小区的90平方米房屋以2200元/月的价格租给一名湖北籍女子,租期一年,房租按季度收取。
陈先生称,今年4月初突然接到小区物业催费电话,要求他支付一季度物业费。他联系租客时却发现电话和微信都被拉黑。所有房门钥匙都在租客手里,如果换锁进去,会不会被租客倒打一耙称房间里有贵重物品?另外,房间里会不会有其他问题?他跑了多个部门,都没人做第三方见证。
昨日上午,陈先生所在小区的物业负责人与社区民警电话沟通后,核对了陈先生《购房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等信息,然后安排小区保安全程录像。华商报记者看到,陈先生房门上张贴着小区物业催缴物业费的清单。11时10分,开锁公司核对陈先生身份信息之后进行开锁。打开房门,室内一片狼藉,租客物品不见踪影,地面上散落着生活垃圾及弃用物品。
陈先生称,会将这些租客弃用物品打包存放一段时间,等待租客上门来取。
昨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如果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明确了违约后果的,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房租,应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对承租人消失之后屋内遗留用品的处理问题,赵良善律师建议,为避免风险,出租人可以在邀请公证机关、社区委员会、物业等在场的情况下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屋内物品,并交由有关部门提存;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委托相关部门对屋内物品进行处理。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摄影 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