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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终止贷款声明后仍收到银行的还款通知 这是咋回事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田睿 2019-05-15 19:04:15
[摘要]孙女士夫妻、张女士夫妻、屈先生夫妻,与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同年8月底,他们共收到300万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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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屈先生,他说,他知道声明的事情,第二次贷款是他个人申请的,因经济原因,目前无力还款。“我跟银行说过,不要去找其他两家要钱,但银行说合同是3年的,他们还是得承担还款责任。”

  随后,记者联系到张姓行长,他说,发给孙女士的通知是根据合同内容和相关法律执行的程序,5月14日银行收到上级反馈的投诉,现在还在调查此事,其他内容涉及客户隐私不便透露,待事情调查结束后会回复。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长江律师说,关于有争议的申明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还需根据之前签订的合同内容来判断,如果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出现征信问题后,保证人可单方面终止贷款的话,银行与借款人、保证人合意后,只有一方签字的申明也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华商报记者 田睿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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