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工作,就得让人民群众满意!
从警23年来,坚守在公安法制工作战线上,不断潜心研究公安法治建设,撰写的论文获“第三届公安法学理论研讨会”论文二等奖,并被录入第三届公安法学理论研讨会论文集。
她是谁?西咸新区公安局法制大队的负责人——卢小娥。
1995年7月,卢小娥开始参加公安工作。这么多年,卢小娥来坚守在公安法制工作战线上,不断潜心研究公安法治建设,撰写的论文《公安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获“第三届公安法学理论研讨会”论文二等奖,并被录入第三届公安法学理论研讨会论文集,《公安机关办理的轻伤害案件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先后在北方九省区第二届警学研讨会论文集、公安理论与实践等刊物上发表,在公安法制平凡的岗位上,她用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手段总结出了一系列推动基层规范执法的好经验,好办法,是全省法制战线上的佼佼者。
她是法制战线的一把好手。多年来,参与指导审核的刑事治安案件有4万多起,出庭应诉200余次,开展培训300余次,为学校,厂矿、企业、社区做普法讲座200余场次。
她是公平正义的一把好尺。坚持事实正义、程序正义,法治正义,敢于对执法不公不正,影响公安执法形象和大局利益利益的行为直接说“NO”,从不怕“得罪人”,在她的监督下破获多起团伙盗窃案件,电信诈骗案件。
她是法律法规的一名传播者。在做好本部门法制宣传培训的同时,经常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厂矿,普及法律知识,受教育人数达到10万余人。
她是群众眼里的一名好民警。始终把群众的事当事,接待的每一起案件都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她是公安改革的一名实践者。创新《每月执法质量月报》已经坚持了8年之久,受立案和执法质量监督考评机制也受到了省公安厅和其他法制同仁的一直好评。
她是新区公安法制建设的一名示范人。倡导“重执法,会执法,敢执法,严执法”的使命精神,执法工作在五个新城中排名第一 。
在人们眼中,女子是柔情的化身,可她们穿上警服,却尽显英姿飒爽。作为奋战在一线的女警察,背后的辛酸苦辣,又有几人能知?但是,对于她而言,她的心里始终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干工作,就得让人民群众满意!
编辑:张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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