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西安博时中介公司未及时交纳暖气费 租户却被扣“滞纳金”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于震 2019-06-24 19:37:10
[摘要]刘先生说,去年11月2日,小区物业通知住户在11月5日前交纳住户采暖费的70%方可供暖,他便联系中介公司,但是迟迟没收到回复。

  准备退房时,被中介公司告知需要扣除1000余元的房租逾期费用,而租客认为造成逾期是由于中介公司违约在先,要求全额退还租房押金遭拒绝。

  中介未及时交暖气费所以缓交房租

  刘先生在西安上班,为了方便工作,他在去年6月通过西安博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租了一间房屋,平常和同事三人一起居住,“2018年6月18日,我和中介公司签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一年,每个月房租2950元,还另付了2950元的房屋押金。”刘先生说,此外,双方还签定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内容为公司承担房屋的物业费和暖气费用。

  刘先生说,去年11月2日,小区物业通知住户在11月5日前交纳住户采暖费的70%方可供暖,他便联系中介公司,但是迟迟没收到回复,“去年11月18日,到了交房租的时间,公司联系我们,我告知对方协议中约定好了暖气费由公司承担,要求公司先交纳暖气费我再交房租。”刘先生说,就这样拖到了11月24日,中介公司才交纳了暖气费并来了暖气,随后他便把2950元的房租交给了中介公司。

  “今年6月17日,房屋租赁到期,我去中介公司办理退房手续,但是公司却以去年11月8日我未按时交纳房款,要按合同规定扣除我5天的逾期费用共1450元。”刘先生说,他未及时交纳租金是因为中介未遵守协议及时交纳暖气费用,是中介违约在先,现在要扣除租金欠款逾期费用,他觉得非常不合理。

  退租时被要求扣除10%滞纳金

  6月24日,华商报记者在刘先生提供的《房屋承租合同》上看到,房屋租金为2950元每月,房屋租赁期为2018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17日,其中,违约责任中显示,“乙方逾期交房租,每日加收月租金的10%作为滞纳金,拖欠房租超过三日,甲方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和乙方放弃屋内所有权……”另外一份印有西安博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公章的补充协议中写道,在乙方居住期间,甲方承担小区的物业费和暖气费用。

  24日,记者联系到西安博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他表示,暖气费公司当时已经按照转接的方式交给了房东,费用由房东交纳,不会影响到刘先生的供暖,“物业交暖气费没有固定的时间期限,我们也提醒过他,要按时交房租否则会出现违约的情况。”工作人员说,刘先生去物业咨询,物业称没交所以他肯定是不放心,“我们目前也正和领导汇报此事,看能否妥善协商处理。”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宋思邈律师认为,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房产经纪公司作为先履行一方、刘先生作为后履行一方,在房产经纪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暖气费时,刘先生享有先履行抗辩权,有权拒绝向房产公司支付房租。”宋思邈说,对于民事合同的违约金即滞纳金,其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违约损失数额的30%,超过30%的,即为过分高于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华商报记者 于震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华商报供稿

相关热词搜索: 中介公司 暖气费 租户

上一篇:陕西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预赛结果公布 七家机构跻身预赛前十 下一篇:长安易居小区内大坑难填平 业主:这坑都挖了一两年了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