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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追爱借出10万元 结果女乘客说是赠予拒不还钱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9-06-25 10:18:23
[摘要]开网约车时结识了漂亮的女乘客,展开了疯狂追求并在对方要用钱时转账10万元,可网约车司机邓某没想到,不仅爱情没追到,钱也要不回来,在被起诉后,女乘客竟称钱是赠予的……

  开网约车时结识了漂亮的女乘客,展开了疯狂追求并在对方要用钱时转账10万元,可网约车司机邓某没想到,不仅爱情没追到,钱也要不回来,在被起诉后,女乘客竟称钱是赠予的……

  40多岁的邓某系网约车司机,30岁出头的尹某经营家政公司,二人均离异单身。2017年7月,尹某因乘车认识邓某,双方互加微信。邓某觉得尹某年轻貌美、有气质,便疯狂追求,但多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很少见面,尹某也一直未答应做邓某女友。

  2018年6月,在通话中邓某提出,为了以后与尹某生活得更好,准备买车自己经营。尹某称其要用钱,为博得欢心,邓某当即通过支付宝向尹某转账10万元。之后尹某开始冷淡邓某,邓某向尹某追索未果,起诉至未央法院。

  尹某到庭后表示,该款系邓某赠予,拒不偿还。但让她没有想到的是,邓某保留了与其所有的通话录音。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的10万元系尹某向邓某提出用钱后邓某给付的款项,之后邓某要求尹某还款时,尹某表示:“钱已经用了,有了的话,可以一点一点还。”可见尹某有“用”及“还”的意思表示。且邓某系网约车司机,10万元对邓某来说金额较大,二人仅见面4次,尹某无证据证明邓某在给付10万元时有赠予的意思表示,判决支持邓某要求尹某还款的主张。

  史丽妮法官提醒,随着支付方式越来越便捷,只需一部手机随时随地都可以转账,越来越多的借款、买卖及其他交易都通过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进行,但由此引发了一些潜在的交易风险。大多数人在转账时一般都不会备注款项用途,导致其中的一方在起诉时往往只有转账凭证,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认定法律关系就成为案件争议的焦点。因此,希望大家在借款、买卖等经济往来转账时,备注款项用途,并且保留双方协商沟通的相关资料,以备有争议时作为证据使用。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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