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记者6月25日从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因未将购房款直接收取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营造虚假热销场面等原因,该局对三家开发商商品房违规销售做出处罚。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要求,该局不断加大对商品房违规销售行为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现对外发布三起典型商品房违规销售警示案例,以进一步维护西安市健康、有序、和谐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案例一:
未将购房款直接收取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西安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曲江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陕西国际商会大厦”及“金辉世界城I地块”项目销售过程中,未将群众购房款直接打入监管账户,长期未给购房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损害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按照《西安市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相关规定,市住建局向其下发《责令整改告知函》,视其情节,对西安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记10分和暂停房屋网签销售及新申请预售许可业务的处理决定,对西安曲江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做出记5分和暂停房屋网签销售的处理决定。
案例二:
以“先到先得”形式营造虚假热销场面
西安强源置业有公司在 “天坛佳苑”项目因意向登记人数不足房源数开展自行销售。但在销售过程中,以“先到先得”方式开展选房活动,造成群众连夜排队,营造虚假热销场面,违反我市商品房销售应做好应急预案、禁止深夜开盘等管理规定,产生不良影响。
按照《西安市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相关规定,市住建局对开发公司作出记3分的处理决定。
案例三
一房二卖严重损害购房人权益
西安融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梨园公馆”项目销售过程中,由于公司内部股权纠纷等原因,导致一房二卖,严重损害购房人权益,多次引发群众投诉。
按照《西安市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相关规定,西安市住建局对开发公司作出作出记10分和暂停房屋网签销售及新申请预售许可业务的处理决定。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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