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表示可进行死因鉴定 如是医院责任愿意承担
6月29日,该医院医务科一位马姓负责人介绍了事发的经过。当天手术前半小时,也就是6月25日14时45分左右为患者注射了“美洛西林钠舒巴坦钠”,20时28分患者突然出现胸闷气短、大汗淋漓、鼻腔分泌物较多的现象,医院立即启动全院会诊,由两个副院长牵头,心内科、麻醉科、呼吸科等相关科室均在两三分钟内赶到病房进行抢救,一直到22时25分患者意识依然未恢复,瞳孔放大、心电图拉直。但家属一直没有放弃,于是继续进行胸外按压,直到23时27分依然抢救无效,23时30分宣布临床死亡。
对于患者的死因,医院一位副院长表示,虽然已经做了皮试,但仍然存在过敏发生的可能性,这名患者出现的过敏反应为喉头水肿,是过敏性休克中最致命的反应。
对于患者家属的质疑,医务科负责人则表示,患者来救诊时一直是意识清醒的,不属于特技护理,不需要一直监护,出现问题后医生也是第一时间赶到实施了抢救。患者死后的出血现象并不好解释但很常见。
“事发后我们一直在和家属沟通协商,对此事也表示同情和理解。”该负责人表示,事发后他们将此事汇报给西安市卫健委,卫健委要求他们封存病历、妥善保存遗体并积极沟通。医方觉得在医疗救助、抢救程序等方面没有问题,但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后又经西安市医调委的调解,愿意给予患方9万余元的补助,患方对此并不接受,提出的要求他们无法满足。
“我们愿意进行司法鉴定或走诉讼程序,如果是我们的责任一定会承担。”该负责人表示,只有第三方的介入才可查出真正的死因,给家属和医院都有一个交待。
华商报记者 赵瑞利 文 陈团结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