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局处理结果:
7天停职反省、罚款500元
刘畅自述,事后她曾向当地警方、卫健局等单位举报。“费县公安局接警并做了登记,但我始终没有收到立案通知书。”
刘畅提供的一份费县卫计答复意见书显示,经调查,确认高瑞森存在违规拿取药物行为,其中,高瑞森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从梁邱中心卫生院购买了81支地塞米松。2018年2月27日,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高瑞森做出7天停职反省、罚款500元的处理决定。
编辑:刘晓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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