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人来说在微信朋友圈上随手上传一段文字、几张照片、几个小视频、发表观点相互评论是最正常不过的事,但是在自己微信圈里真的就能“口无遮拦”吗?近日,阎良警方查处两起微信朋友圈发布图文辱骂他人案件。
2019年6月15日下午,阎良区武屯的王某准备在路边停车吃饭,为图方便在路上逆行至饭店门口,被正在执勤的交警发现,当场告知其在路上逆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做出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王某当场表示对交警的处罚无异议。但晚上回家后,王某拍下交通违法告知单发到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并且附上辱骂诅咒的恶毒言论。该状态在微信朋友圈中被多次转发,造成了恶劣影响。
为消除影响,以正视听。公安阎良分局武屯派出所经过多日调查,很快锁定了辱警嫌疑人王某,并对其依法传唤调查询问,王某承认自己违法停车并在微信朋友圈辱骂交警的违法事实。2019年7月15日,武屯派出所办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王某这种不理智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法律的底线。
那么,到底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有以下3种合法途径可选:
一、如果对行政部门处罚有异议,可以向监督部门反映或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二、如果认为执法人员执法中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可以向做出处罚的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或督察部门举报。
三、如果认为执法本身存在问题,或是适用法律条款有问题,可以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上级单位或其所在县市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华商报记者 谢涛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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