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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少儿安全事故频发应引起足够重视 有些悲剧本可避免

要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杨立 2019-07-21 08:07:35
[摘要]7月11日,渭南市合阳县一名7岁男童欣欣(化名)玩滑板不慎摔伤,造成头部严重受伤,被家长送到西安交大一附院救治。总之,学校和家长要安排好学生假期学习、生活及实践活动,家长要做好监管工作,少儿安全警钟长鸣,不能有丝毫的懈怠。

放暑假前,学校请救护医生给学生进行溺水救生训练  (资料图片)                         

  近日,杭州女童章子欣失踪案,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对于儿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的预防,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

  目前正值暑期,少儿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一次次给人们敲响了安全警钟。据统计资料显示,意外伤害事故已成为威胁儿童安全的“定时炸弹”,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最多的地点是在家中;其次是在学校和幼儿园、街道和公路上。

  教育专家认为,少儿意外伤害事故是监护人疏忽大意引起的,监护人要承担起相应的监护责任,教育孩子暑期不要到外边野泳,不要轻易相信他人,尽量不要让孩子接触一些容易引起意外的物品,同时,暑期家长千万不能留儿童独自在家。

  暑期儿童安全事故频发

  7月8日,杭州市淳安县9岁女童章子欣失踪案件发生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当日10时许,杭州市淳安县公安局青溪派出所接章子欣奶奶报案称:其孙女被两名租客以赴上海参加婚宴做花童为由带走,逾期未归,下落不明。接警后,淳安警方经初查,锁定犯罪嫌疑人梁某华、谢某芳。

  7月8日2时,监控显示,梁、谢二人跳湖自杀。7月13日15时多,失踪女童章子欣的遗体在石浦檀头山海域被当地渔民发现,系溺水身亡。一个无辜女童的生命就此陨落,除了同情遗憾悲伤,留给人们的是对儿童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反思,是对孩子家长的严重警告!

  目前正值暑期,儿童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据记者调查发现,从7月5日,中小学放暑假至今,短短的半个月时间,我省就发生多起孩童溺水、坠楼、摔伤事件:

  7月9日,西安市自强西路一家属院,一位孩子妈妈早晨出去买菜,把4岁的孩子一人放在家里,结果,小孩从三楼阳台坠下,幸亏二楼搭建物缓冲了一下,没有造成生命危险,但颅骨骨折,身上多处负伤。

  7月11日,渭南市合阳县一名7岁男童欣欣(化名)玩滑板不慎摔伤,造成头部严重受伤,被家长送到西安交大一附院救治。

  7月13日,咸阳市礼泉县一对母女到泾阳县郑国渠上游避暑游玩,两人不慎落水,后被消防人员救起,但一名男子见义勇为跳水救人却不幸遇难。

  7月17日,西安市红会医院小儿骨科住院医师苏菲向媒体介绍说,近一个月时间,该院小儿骨科诊疗中心接诊儿童患者1000例,一个医生每天平均接诊十几例,常常工作到凌晨1点。造成儿童受伤的原因多种多样,有骑自行车卡住脚腕的,有玩滑梯、骑电动平衡车摔伤骨折的,还有从充气城堡摔下来的,都暴露出缺乏安全意识,没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近日,据西安地铁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由于放假后,孩子不用上学,家长带孩子坐地铁、小孩自己“钻闸机”进站,造成孩子走失的事件时有发生,家长的大意留下了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预防少儿溺水  基层教师提四建议

  今年7月14日夜晚,西安一对父子在灞河边捞鱼,7岁大的儿子滑入水中,孩子的爸爸急忙下水救人,不料,坡陡水深,不但没有救出孩子,父子二人都溺水身亡。

  2018年7月20日下午,西安市周至县马召镇黑河大桥南附近的河道中,7名15岁左右的学生相约一起下河游泳,但没过多久,悲剧就发生了,其中三名学生不幸溺水。尽管河岸边警示牌上写着醒目的“禁止游泳垂钓”“水深危险”,但没有起到任何警示作用。

  2017年7月2日,西安市鄠邑区一名12岁男孩在涝河野游溺亡。

  根据近年来西安市各类溺水救援和报警处警的数据分析,有关人士介绍说,在所有溺水者中,未成年人溺亡的比例占近70%,男女比例中男性占80%以上。

  陕西省中学高级教师、教学骨干、临潼区西泉中学支部书记缑小健,曾在农村沿河学校从事基础教育多年,经过对这些惨痛教训的分析,他认为,中小学生溺水事件主要发生在夏天,尤其是暑假期间。事发地点,多发生在农村无人看管的河道、池塘和野外水域。野游的学生以农村留守儿童和中小学生为主,遇难者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了救落水同伴不幸溺亡。

  对于预防杜绝少年儿童溺水的发生,缑小健提出四点建议:第一,营造“防溺水”教育的氛围,通过校园广播、校园宣传窗、校园网络等宣传活动,向中小学生宣传有关汛期安全以及溺水防范工作的基本常识,强调溺水的危害性,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第二,暑期前后做好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提示制度:每天放学由当堂课的任课教师整队集合统一放学,要求不厌其烦地强调:放学直接回家,不在路上逗留,不做危险游戏,不下河游泳,平安回家,安全返校!第三,在《学生操行成绩报告单》附言中强调:暑假期间未经家长同意,学生一律不许到溪边、水库、池塘游泳。第四,政府牵头联系水务部门,对河道中的采沙坑洞进行填埋,对不能及时填埋的沙坑采取封闭、标示水深等措施,禁止中小学生到此洗澡、野游、玩耍。

  家长要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其实,悲剧的发生原本是可以避免、可以预防的。

  对此,陕西天时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李友权分析说,要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首先,孩子的家长、监护人本身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除了自己的直属亲属和孩子的舅姨、姥姥、姥爷可以托付看管,千万不要把孩子交给不熟悉的人看管或带到外边游玩,尤其女孩,以免被别有用心的人拐卖、伤害。其次,平常教育孩子,不要和陌生人轻易交谈,不要向不相干的人讲自己的家庭住址、家庭收入以及父母的工作情况。当孩子一人在家时,不经父母同意,不要给不熟悉的人开门。再次,孩子懂事后,家长一定要告诫孩童,不管是什么人,都不能触及自己的隐秘部位,一旦发生猥亵性侵情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向老师和家长反映,使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避免遭受更大的伤害。

  李友权说,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孩童被伤害案例,一方面,犯罪分子丧失人性对小孩施暴;另一方面,家长对孩子缺乏安全教育,对孩子生活学习疏于管理,使孩子没有任何防范心理,一旦受到欺凌忍气吞声,不敢给老师报告不敢给家长诉说,使歹徒有了可乘之机,肆无忌惮,胆大妄为。所以,作为孩子家长,一定要吸取教训,时刻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

  少儿安全事故多发

  应引起足够重视

  今年7月14日,甘肃平凉6,岁的小女孩童童(化名),独自玩耍时竟然把皮筋上的头花吃进了嘴里,奶奶拍背吐出了一个,另一个卡在了支气管里,经过了一天的异物取出手术,终于转危为安。像童童这样的气管异物患儿,最近在西安市儿童医院耳鼻喉科病房里住了有十几例,每天都需要进行多起手术。

  “暑期儿童发生的意外事故主要有孩童出门游玩意外走失、坠楼、触电、误食异物、玩火、交通事故、攀爬被困、野游溺水等等,所以,孩子家长应做好各种防范准备。”西安社科院研究员、陕西家庭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王国琪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总结出防范攻略:第一,暑假儿童游泳,应在成年人的带领下在游泳馆游泳,不要去没有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场所游泳。不捡拾掉入湖边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不在湖边河道边洗东西、钓鱼虾等,不在游泳池里嬉戏打闹,一旦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要盲目施救。第二, 暑假期间,孩子外出的机会和时间比较多,应遵守交通秩序和交通规则,过马路时,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嬉戏、打闹、追跑。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5岁,不骑电动平衡车上路。远离拥挤场所,避免拥挤踩踏。第三,孩子在家也要注意安全,使用打火机、燃气灶、家用电器等都要小心,尽量让孩子远离火源、电源等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危险源。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发现有人触电应呼喊成年人相助,不要自己处理,以防连环触电。不在工地、轨道、高压线等危险区域玩耍。总之,学校和家长要安排好学生假期学习、生活及实践活动,家长要做好监管工作,少儿安全警钟长鸣,不能有丝毫的懈怠。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何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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