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年时间对接小区52家 其中13家业委会成立
2017年1月1日,新修订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对比新旧《条例》可以看出,新《条例》为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
为了破解业委会成立难题,从2016年12月27日起,华商报连续召开公益律师座谈会、筹备业委会经验交流会、律师·小区对接会等3场会议,破解业委会成立难题。最终为西安具有代表性的36个小区一对一对接公益律师,并持续关注进展。
今年3月,华商报再次邀请专业律师、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业委会主任等,就《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中业委会成立等问题对业主进行宣讲,宝鸡、铜川、渭南等小区业主也前来学习、培训。
截至目前,华商报对接小区52家,其中已经备案成立的业委会有13家,其中西安市11家,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渭电小区业委会、铜川山水雅庭小区业委会都是参加今年3月培训会之后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