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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溪望城小区地下车库变身仓库公开销售 业主担心居住安全

要闻 西安晚报 作者:龚伟芳 2019-08-13 08:00:34
[摘要]最近,位于丰庆路的御溪望城小区的业主们发现,小区地下一层的车库竟被改成了多间面积不等的仓库,在小区内公开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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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地下一层小仓库中存放着大量商品 首席记者龚伟芳 实习生林思婷 李华婧 摄

  最近,位于丰庆路的御溪望城小区的业主们发现,小区地下一层的车库竟被改成了多间面积不等的仓库,在小区内公开销售。“车库变成了仓库,改变建筑原本的用途不说,今后小区住户的居住安全如何保证?”业主们很是担心。

  业主

  地下停车场咋变成了仓库

  8月12日,记者来到御溪望城小区地下一层看到,有很多被卷闸门隔开的封闭仓储空间,四周的防火门基本也都已经被上锁,仅有中间的空场地内停放着车辆。一位业主介绍,因为小区与小食品批发市场紧邻,很多商家就在小区里租了地下车库当成了仓库,因此小区里每天都能见到开着小型货车或是拉着推车的工人进出小区。

  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小区每天都有很多陌生人进出,让人住着有点不踏实,有时候都晚上了,还有工人在车库里装卸货。可是没想到,上个月小区里又贴出了出售通知,开发商称一号楼地下一层独立单间开始发售。

  根据王女士的指引,记者在一号楼地下一层的防火门外看到,这里原本的墙体已被砸开,边缘处还有不少钢筋裸露在外。“被破开的地方以后就会安上门,变成一个个小仓库出售。”王女士说,车库改成仓库,占用了大家停车的空间,另外,小区的地下车库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用财产,怎么不经过我们同意拿去做仓库销售呢?在墙面上打洞开门的改造方式会不会对房屋造成安全隐患?而且仓库里面存的是什么东西谁都不知道,万一是易燃易爆物品,大家的居住安全谁来保证?

  开发商

  小区地下一层并非业主共有财产

  采访中,记者在小区内看到,每栋楼都张贴了有关地下一层仓库出售的通知,通知上说此次出售的单间共有23间,套内面积为6到30平方米。最后附有仅限业主自用,不能对外经营出租的声明。据悉,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地下车库功能在规划上不能擅自变更。如要改建成商业设施,必须召开业主大会,至少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才能向规划部门提出改建申请。那么,御溪望城小区地下一层车库改仓库之前是否征求过业主们的意见呢?

  对此,小区开发商——西安万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姓张的负责人表示,小区的人防工程位于地下二层,是业主共有部分,这里一直全部用于业主停车,而地下一层原本就规划有房屋,目前这些房屋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并非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对这些房屋和空间有处置权。此外,小区入住后,地下一层一部分作为停车场供业主停放车辆,另一部分作为仓库对外出租,这些都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并不存在业主所说的擅自变更地下车库功能的违规行为。至于目前正在销售的房屋,完全是考虑到业主的储物需求,在确保业主单纯当作储物间的前提下对全体业主公开销售。

  对于小区业主们最关心的安全问题,这位负责人称,小区的消防设施都很完备,小区在消防部门的每次例行检查中都完全达标,并且开发商对于使用地下一层储物的商户或是业主都有明确要求,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破墙开门的施工方式也无不妥之处,因为砸开的墙面并非承重墙,对于楼上住户的房屋居住安全没有影响。

  律师

  合法权益受侵害三种途径来维权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而御溪望城小区的情况比较特殊,小区地下一层的房屋产权属开发商所有,因此此区域并非小区业主共有,只要开发商在规划许可范围内对房屋或租或售都是被允许的。至于业主们所担心的安全问题,小区的开发商、物业公司应该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确保业主的居住安全。

  另外,赵小东还提醒,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维权,一是通过业主委员会对公共区域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二是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三是联合业主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西安晚报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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