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若以非法占有学员钱财为目的或涉嫌诈骗罪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这家培训机构以招聘不符合其公司岗位要求作为幌子,真正目的是为了培训贷,谋取培训费或贷款利益。如果这家培训机构起初就是以非法占有学员钱财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事先预谋收取培训费后,人走楼空,并且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网络贷款公司与这家培训机构存在利益输送关系,目的是从培训贷款中谋取利益,那么将与这家培训机构构成共犯。受害的毕业生们可选择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如果这家培训机构起初不是以非法占有学员钱财为目的,只是中途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履行合同,这就属于民事纠纷,这些毕业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民事权利。
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