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蒲城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牛红战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余8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8年6个月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名同案非涉黑被告人以强迫交易罪、窝藏罪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判处相应罚金,部分被告人被宣告缓刑。
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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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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