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已召开庭前会议 未确定开庭时间
8月27日,驿城区人民法院针对该案召开庭前会议。小沫的代理律师赵良善在会后告诉华商报记者,庭前会议由公诉人、郑某敏及其辩护人、小沫的母亲及诉讼代理人共同出席,“各方主要就案件的管辖、回避、排非、申请鉴定及证人出庭等程序性事项发表了意见。”
赵良善说,会议当天,郑某敏表现得十分镇定,他在面对小沫母亲高达160万余元的民事索赔时,未有任何情绪波动,也没有表态。对于亲子鉴定结果、小沫的精神鉴定结果,郑某敏均表示没有异议。
庭前会议中,小沫的家属及诉讼代理人再次提出对郑某牛的精神状况进行重新鉴定,明确其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赵良善说:“此外,我们还申请几名证人出庭,并提出申请出庭的证人能够证明小沫在走失前是否患有精神疾病。”
“小沫的家属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说明小沫到了郑家之后,除了遭到强奸,是否还遭受其他侵害,也将成为该案民事索赔的主要证据。”赵良善说,针对这一情况,法官在庭前会议中要求公诉人补充材料,明确小沫走失前的精神状况,“当天的会议仅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因有案件材料需要补充,法院尚未明确具体的开庭时间。”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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