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尚某自称是用弹弓打狗,被害人一家认为他在吹牛,因为“谁会没事儿去打伤自己的狗?打伤自己的狗有啥好处呢?还要自己给狗疗伤。所以,我们怀疑他是想打鸟。”
家属介绍:遭受如此严重的伤情,对方却在处理问题上并不积极。而犯罪嫌疑人尚某也因此锒铛入狱、尚某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吴检察官说:“2018年12月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尚某在本区某停车场的一条小路上遛狗,在采用自制弹弓击打狗的时候,弹弓的弹珠正好击打到了过路的包某,导致了包某的眼睛重伤。经鉴定,导致包某的眼睛因外力作用多发性伤,经过手术后还是遗留左眼晶状体缺如,视力盲目三级以上,构成了重伤二级。被害人已经是61岁的老人,左眼可以说已经完全失明了,可能对他今后的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影响他日常起居的活动。”
检察官认为:尚某作为一名成年人,理应知道弹弓存在危险性,不应如此粗疏大意,应该预见到可能会引发的严重后果,成年人做事应该妥贴稳重。
“弹弓本身不属于管制物品,但是如果使用弹弓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发生一定的损伤,这个行为也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或者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所以还是要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在使用弹珠这样有一定杀伤力或者伤害性的物品的时候,还是要注意一下避免在公众场所使用,即使要使用还是要注意环境安全、是否有人员,确保不会造成损害。”
被害人包某目前仍在做眼睛治疗,情况不容乐观。而尚某已被检察机关提起诉讼。
“我们认定嫌疑人尚某主观上存在过失的,主要是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本案的作案工具木制弹弓和弹珠其本身是有一定的伤害性和危险性的,而且案发地是一处经常有行人、非机动车路过的小路上,犯罪嫌疑人尚某作为正常的成年人,其应当意识到在这种公众场合随意发射弹珠的行为、可能会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带来一定的风险的,虽然从主观上来说:犯罪嫌疑人尚某使用弹弓的目的是为了击打他自己的狗,但是他在使用弹弓的时候没有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况,因为没有发现仅距离他20米的地方、骑车过来的被害人包某,导致这个弹弓的钢珠正好击中了被害人包某的左眼。”检察官说。
目前,尚某还在监狱中,等待法律的进一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