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上相关部门两文件未提及自卸车要符合国六
华商报记者查询相关规定发现,今年5月29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陕西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到今年7月1日起,全省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在这之前的5月20日,省生态环境厅等四厅局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对上述文件涉及的柴油货车进行了明确,指出自今年7月1日起,关中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公交、邮政、环卫等城市用途重型汽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6A阶段标准要求。
记者注意到,这两份文件均未提及自卸车必须符合国六标准,只是提到了城市用途重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标准,且实施区域不包括商洛。
而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的公告明确提出,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半挂牵引车、载货车、自卸车等)应符合基本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