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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华清园小区物业费涨价业主拒交 物业“出招”限制买电度数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11-01 18:19:48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赵瑞利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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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自上涨物业费业主拒交,物业限制购电度数,有的业主一次只能买10度电,即使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也未能制止。

  未经业主同意涨物业费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市民王先生家住西安市灞桥区华清园小区,小区属于保障性住房,今年4月份,物业通知要涨物业费,从以前的0.44元/㎡/月涨到0.63元/㎡/月。“物业说成本上涨,而且有的业主长期不交物业费。”王先生说,小区物业服务跟不上,卫生又差,业主们觉得这样的服务不应涨价,而且物业不应以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为由涨价,这是让其他业主为这些恶意欠费的业主买单。

  由于不愿涨价,王先生等小区业主拒交上涨后的物业费,大家还一起联合签字表示反对,并将此事反映给市场监管部门。因为此事,业主去物业买电时被告知不能随意购买,“我一次只能买50度电,有的业主只能买10度电。”王先生说,物业是想以这种方式胁迫大家同意涨价,很多人没办法,就按照新标准交了物业费。

  4月25日,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该小区物业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称其在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前提下,私自涨价,责令其立即停止涨价并退还已收费用。

  未交物业费业主被限电 物业称涨价已备案

  “我们这些没交的,现在还是限制买电。”11月1日,小区业主陈先生说,那份责令整改书并未起到作用,物业依然我行我素,按照上涨后的标准收取物业费,拒交物业费的业主依然被限制买电,他30日去只能买100度电。

  对此,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限制买电只是为了让欠费业主尽快交费,小区1983户,今年的暖气费至今才交了100多户,去年还有将近400户业主没交暖气费,他们小区是老旧小区,暖气并非分户计量,开了总阀所有业主家都有暖气,即使不交费也能享受暖气。有的业主恶意欠费,拖欠物业费将近10年。物业每个月都要打电话或上门催费,但是没用,这些欠费的业主已经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约束他们。该工作人员表示,限电是在保证业主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只是让他们多跑几趟,尽快缴清欠费。对于少数欠费严重的业主,他们正在逐步起诉。

  对于上涨物业费一事,该工作人员称,责令整改后他们已经按照正常程序在物价部门备案了,所以涨价也是合规的。

  市场监管部门:不存在备案 物业涨价程序不合规

  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相关工作人员称,2015年6月份开始,物价部门已经取消了对经营性单位收费许可证的核发,保障性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当时的标准是0.45元/㎡/月,各经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涨幅最高不得超过40%,也就是0.63元/㎡/月。由于涨价涉及业主的公共利益,需要通过街道办、社区、物业主管部门、派出所共同参与,对物业服务企业调价提出的方案,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只有产权人和到场业主双过半同意,才可涨价。

  华清园小区物业并未采取公开表决,而是以入户调查的方式征求意见,不能保证业主签字的真实性,引起业主的投诉。而且涨价的同时要提高服务质量,物业也未以合同的形式将提高服务的标准和内容写入,程序上不合规,所以他们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在完善程序前暂停涨价。

  “我们只能从价格方面进行约束,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更改备案由物业主管部门负责。”该工作人员称,物业的涨价行为显然没有超过政府指导价,只是程序违规,责令整改并不是强制性的,不能完全约束物业。无论是涨价程序的规范还是限电行为,都需要物业主管部门来监督。

  11月1日,华商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浐灞管委会宣传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咨询业务处室后给出回复,但截至发稿仍未收到回复。

  华商报记者 赵瑞利 实习生 张旖华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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