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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明德热力暖气包费制引争议 律师:涉嫌变相涨价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琳 2019-11-05 18:44:37
[摘要]11月5日上午,西安城南某小区物业经理终于松了一口气,之前,供热合同的障碍也在于明德热力公司提出的高标准的包费比例。

  “终于谈的差不多了,准备向业主收暖气费了。”11月5日上午,西安城南某小区物业经理终于松了一口气,之前,供热合同的障碍也在于明德热力公司提出的高标准的包费比例。

  物业:合同协商过程很艰难   要求热力公司拿出包费政策依据

  据介绍,该物业公司负责的小区是新小区,今年第一年供暖,3000多户住户,入住率刚达到60%,但明德热力提出了75%的包费比例,物业认为无法承受,用热合同就迟迟签不下来,物业也不敢贴通知向业主收供暖费。因为多个小区都存在这一问题,辖区内的杜城街道办也反复协调。这位经理说,经过街道办多次协调,双方多次协商,最后双方都有所退让,终于基本谈妥了包费比例,真是个艰难的过程。

  “我们要求热力公司拿出包费制的依据,任何企业的行为,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都应该是合法合规的。”该经理说,就像物业公司不能随意收取业主费用一样,热力公司也必须依法收费依法供热,如果拿不出政策依据,就是违规甚至违法行为,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

  呼吁:供热早日直管到户   政府部门强力介入监管

  《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25条规定,本市集中供热推行一体化管理体制,由供热企业负责统一维修、养护和管理,将热能直供终端用户。26条规定,新建民用建筑的集中供热设施,实施供热一体化经营管理,由供热企业负责统一维修、养护和管理。

  该经理表示,按照这个规定,新小区就应该移交给热力公司来直供直管,但提出来之后明德热力也不肯接收,希望以后能把小区纳入直管到户范围。目前来说,物业作为暖气费的代收代缴单位,是在免费替热力公司收取供暖费,但这是一种“强制委托”,物业人力物力投入都很大,热力公司既不支付服务费,还经常会有一些要求,物业对于供暖费的诉求就是“收支持平不亏损”,如果亏损了,谁都会不愿意。客观来说,业主有不用热的权利,空置房的比例物业无法把控,热力公司不按照实际用热面积收费、而是一刀切、强行包费是不切合实际的,但如果物业不让步不签好供热合同,又无法保障业主的供暖需求,物业夹在中间很难受。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强力介入监管,叫停这种擅自“创造”的收费方式,依照《供热条例》规定,按照实际用热面积向物业收取供暖费,对于业主可能存在的蹭热、偷热等行为,热力公司可以随时抽查监督。

  律师:单方面上调包费比例行为涉嫌变相涨价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热力公司单方面提高包费比例,有悖于法律公平,由于热力公司的垄断地位存在,这样的合同签订本身就存在一些不公平性。这种单方面上调包费比例行为,无非是通过较高的包费比例来弥补因部分用户不用热而产生的亏损,实际上是增加了用热用户和物业公司的负担,涉嫌变相涨价。

  赵良善律师称,只要小区用热比例达标且已经缴纳用热费,热力公司就应供暖,否则就属霸王条款。如因此不能按时供暖,用户和物业公司可请求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协调,来规范这类垄断性企业的行为。

  华商报记者  李琳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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