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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浙大女生遇害案二审维持原判 凶手申请精神鉴定未被采纳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陈有谋 2019-11-12 08:13:40
[摘要]“浙大女生西湖景区莲花峰遇害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1月11日下午3时许,“浙大女生西湖景区莲花峰遇害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浙江高院依法驳回被告人熊志城上诉,维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死刑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3岁女研究生留学回国

  几天后不幸遇害

  1995年出生的小谭是浙江杭州人,浙江大学2013级本科生。2018年11月,小谭从英国留学回国。当年11月13日中午,小谭在杭州西湖灵隐景区莲花峰附近游玩,之后与家人失去联系。2018年11月15日夜,杭州警方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发现小谭,经医务人员确认已无生命体征。警方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小谭系他杀。

  2018年11月17日,杭州警方在广西桂林全州县抓获犯罪嫌疑人熊志城(男,24岁,广西人)。杭州市检察院随后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熊志城批准逮捕。

  因为涉及受害人隐私,2019年7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公开审理了本案。

  7月26日,该案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熊志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凶手欠赌债无力偿还

  欲自杀拉人垫背

  据介绍,熊志城初中辍学,一直在外打工。案发前,熊志城在广州做体力活,每月工资有5000多元,但他因沉迷网络赌博欠下10多万的赌债,无力偿还,多次有过自杀想法。案发前,熊志城从广州来到杭州,随身携带一把单刃刀,想自杀并找人陪葬。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上旬的一天,熊志城窜至杭州市,并连续多日至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寻找作案对象,欲在自杀前杀人垫背。同月13日,熊志城进入飞来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被害人谭某某,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捅刺谭某某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某某推下附近的陡坡。后熊志城爬至陡坡下,对谭某某进行猥亵,并不顾谭某某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谭某某颈部等部位数刀,致谭某某死亡。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熊志城残忍杀害被害人,作案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控方律师:申请二次精神鉴定理由不充分

  小谭的父亲谭先生11月11日中午告诉华商报记者,接到浙江高院庭审通知后,11日一大早,他和其他家属就来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待宣判。虽然案件是不公开审理,家属也不能进入现场参加庭审,但谭先生还是想第一时间获悉法院的公正判决。“我们的诉求没有变化,依然要求法院判处熊志城死刑,立即执行。”谭先生说,

  11月11日下午3时许,判决结果出来后,谭先生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称,浙江高院二审维持杭州中院一审判决是意料之中的事,他相信法律是公正公平的。“我妻子这几天身体一直不好,血压很高,我要陪她去医院,非常抱歉”。匆忙中,谭先生挂断电话。

  随后,谭先生的代理律师、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柳斌告诉华商报记者,对于二审判决结果,他认为是公正判决,谭先生及其家人也比较欣慰。由于在法庭外遇到凶手,谭先生的家人情绪很激动,已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柳斌称,庭审中,对于熊志城提出的“二次精神鉴定申请”,法院并未采纳,“二次鉴定没有事实和逻辑基础,申请理由不充分。”柳斌说。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胡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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