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的一天上午,西安市长安交警在长安区郭杜老十字依法设卡查处二轮和三轮超标电动车。就在这时,交警发现不远处有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正迎面驶来,于是交警对三轮车拦停、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执照和三轮的合格证配合检查。因驾驶员宋某曾因驾驶无牌无证三轮车拉人载客被交警处罚没收过,此次被拦停后害怕车辆再次被罚没,宋某坐在车里不愿配合。
交警多次要求其先下车接受检查,并将其车门打开。宋某一看车门被拉开,情绪便激动起来,对交警破口大骂。多次警告,宋某仍不理睬并准备发动三轮车驶离现场。交警无奈便伸手准备拔掉其车钥匙,宋某一看自己才买不久的这辆三轮车又要被查,自己的生活来源将无法保障,情急之下为了“保住”这辆无牌无证违法营运的三轮车,宋某死死咬住了交警手指,后被增援的民警控制。
近日,宋某因妨害公务罪被长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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