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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收费公路统一执行收费标准 这几类车将这样收费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毛蜜娜 2019-11-22 19:33:33
[摘要]从2020年1月1日起,收费公路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 T489-2019),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11月22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在西安市召开陕西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整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就听证方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听证会共有24名听证会参加人出席,未出席的3名听证会参加人提交了书面意见。听证会参加人普遍认为,调整方案中货车车(轴)型收费费率标准核定符合国家调整货车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的要求,总体较为合理。部分听证会参加人建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听证方案要点

  计重收费改为按车(轴)型收费

  根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部署,从2020年1月1日起,收费公路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我省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3号)要求,对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的车型分类统一调整,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按照“确保在相同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的原则,省交通运输厅在前期多方测算、制定多套方案、论证比选的基础上,结合与运输企业座谈、专家技术审查、与周边省市对接研讨中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了目前的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

  1.统一车型分类标准,严格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执行;

  2.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轴数)收费,仍维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四档、桥隧加收两档收费标准不变,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3.客车核定载人数8人和9人的客车,车型分类由2类调整为1类,执行1类客车收费标准,其他类型客车收费标准仍按原批复文件执行。

  听证方案重点对高速公路货车改为按车型(轴数)收费的费率标准进行了说明。具体如下:

  类别 轴数 道路费率标准(元/车公里) 桥隧加收收费标准(元/车次)

  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 第四档 第一档 第二档

  1类货车 2轴(蓝牌) 0.40 0.50 0.60 0.70 10 15

  2类货车 2轴(黄牌) 0.80 1.00 1.20 1.40 20 30

  3类货车 3轴 1.16 1.45 1.74 2.03 29 44

  4类货车 4轴 1.41 1.76 2.11 2.47 35 53

  5类货车 5轴 1.55 1.94 2.32 2.71 39 59

  6类货车 6轴 1.69 2.11 2.52 2.93 42 62

  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赞同调整方案

  在22日的听证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对调整方案、货车车型收费费率标准大都表示赞同,也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

  听证参加人对本次计费方式调整方案中,通行费车型分类统一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执行;货车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核定载人数8人和9人的客车,车型分类由2类调整为1类,执行1类客车收费标准,其他类型客车收费标准仍按原批复文件执行等均无不同意见。对我省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调整内容也无不同意见。

  关于货车按车(轴)型收费费率标准问题。听证参加人普遍认为,调整方案中货车车(轴)型收费费率标准核定符合国家调整货车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的要求,总体较为合理。

  部分听证会参加人建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在昨日的听证会上,部分听证会参加人建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特别是大型货车和空车收费标准;制定差异化收费政策,鼓励错峰出行,减少拥堵;加大治超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超限运输等。

  部分参加人认为,我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自2007年以来一直未做调整,应根据目前的物价水平和高速公路建造运营成本变化,研究统一全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适当调整部分货车收费标准。

  另外,部分听证会参加人提出,应建立收费标准与成本监审相对对等的价格制定机制,切实防范政府系统性债务风险。同时,建议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积极应对货车计费方式调整带来的变化,加强收费政策宣传,不断提高现场服务水平。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表示,召开听证会,就是要让全社会,特别是听证会参加人充分发表意见。定价机关将尊重各方声音,吸纳各方智慧。对听证会参加人,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将全面梳理、逐条研究。本次听证会后,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将汇总听证会意见提交定价机关,由定价机关对方案做进一步完善,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华商报记者 毛蜜娜 摄影 陈团结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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