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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9-12-19 06:54:34
[摘要]昨日,华商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为了满足广大超标电动自行车用户登记挂牌的需要,确保完成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任务,将延长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

  华商报讯(记者 张成龙)昨日,华商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为了满足广大超标电动自行车用户登记挂牌的需要,确保完成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任务,将延长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

  今年9月23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通告称,全省从2019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为2019年4月15日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期,逾期未登记挂牌的,不再办理登记挂牌业务。从2020年1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2022年6月30日之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临时号牌作废,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陕西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曾表示,陕西是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大省,基数庞大,遍布城乡。据统计,截至2019年8月底,我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000万辆,其中,没有挂牌的电动自行车约850万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现象比较普遍。

  据了解,截止到12月中旬,全省陆续开放了近1000个预约挂牌网点,全省已完成登记挂牌95.7万辆,成功预约146万人。按今年8月统计数据有850万辆电动车未挂牌计算,仍有约700万辆电动车未预约登记挂牌,而登记挂牌日期则仅剩不到半个月。

  昨日,陕西交警总队再次发布通告称,超标电动自行车原定集中登记挂牌期为2019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现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从2020年7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者将依法查处。

  陕西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集中登记挂牌期及延期期间,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未登记挂牌上道路行驶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经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视为非机动车。在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中,按照非机动车对待。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用户要合理安排时间,抓紧进行登记挂牌。逾期未登记挂牌的,责任自负。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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