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先生说,参加培训前,他与巨多公司签署了一份实习协议,“协议上写公司安排我工作的月薪为3500至6000元,工作时间8至12小时,月休6至8天,双方签名后盖公司公章。”杨先生培训结束后,公司重新与他签了一份实习协议,这次月薪只有2800元,工作时间为12小时,月休变为4天。
实习结束后,杨先生发现公司发的结业证书复印件上,培训学校公章为榆林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公司说这是为了实习先做了一个,但我们实际参加培训是在西安新竹职业培训学校,培训结业证上的公章也是西安新竹职业培训学校。”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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