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消费者投诉,反映勉县凯辰购物中心销售的84消毒液价格过高,该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调查核实。
经查,当事人以4.5元/瓶的价格购进某品牌84消毒液48瓶后,以8.5元/瓶的价格销售7瓶,赠送朋友10瓶,库存31瓶。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属哄抬物价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配合调查、积极整改,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8元、并处14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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