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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酒精价格牟取暴利 榆林一对夫妻双双获刑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0-02-25 18:46:59
[摘要]2月25日下午,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非法经营案,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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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下午,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非法经营案,并当庭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郭某、张某系夫妻关系,自2020年2月2日以来,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牟取暴利,与山西清徐康久医药辅料厂运输人员单某联系,以每桶530元、600元的单价分两批购进25升酒精200桶,总重量约为4吨、进货总价为124500元,后将购买的25升酒精分装成2.5升装酒精在张某经营的榆阳区林河路“花蕊孕婴童生活馆”门店内以每桶100元至12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先后销售2.5升装酒精468桶,销售金额54110元,从中非法获利2761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张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的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二被告人在各个阶段均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积极上缴违法所得、缴纳罚金,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又考虑到二被告人有三个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且被告人张某尚在哺乳期,故依法对张某适用缓刑。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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