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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赵正永、陈国强提起公诉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0-02-28 07:04:39
[摘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交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据新华社电 最高检27日消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交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赵正永利用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交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国强利用担任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胡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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