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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发布区属国企减免非国企房租实施细则

高新区 高新区 2020-03-06 13:48:00
[摘要]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如何帮助企业减轻损失?近期,西安高新区发布《西安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减免非国有企业房租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等政策措施,明确从2020年2月1日起,由房产所属国有企业免除非国有企业承租方3个月租金,租金减免的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如何帮助企业减轻损失?近期,西安高新区发布《西安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减免非国有企业房租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等政策措施,明确从2020年2月1日起,由房产所属国有企业免除非国有企业承租方3个月租金,租金减免的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

  此次《细则》的发布旨在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安全有序开展复工复产,降低疫情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冲击。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3个月租金减免

  据了解,《细则》的实施主体为区属国有独资、全资、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子企业。减免对象含按照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高新区的非国有企业。如存在间接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情形的,转租人(含房屋中介)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减免租金应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人。

  减免时限从2020年2月1日起,由房产所属国有企业免除非国有企业承租方3个月租金。租金减免的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

  减免方式共4种,其中,应减免的租金尚未收取的,资产出租单位应予以直接减免;上述应减免的租金已收取的,资产出租单位将已收取租金顺延至以后月份;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租的,资产出租单位将按规定应减免金额返还给承租方;出租资产按合同约定属于装修期间或其他原因仍在免租期内的,免租期不顺延;已享受高新区减免房租政策的非国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企一策”。

  让利企业就是助力自身发展

  面对既是“战场”,又是“考场”的新冠肺炎疫情,为进一步激发高新区园区及物业公司共同抗“疫”的热情,高新区向区内园区和物业公司发出倡议,希望辖区物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对租户适当减免自持部分的租金,以实际行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高新区各园区及物业公司纷纷表示,非常愿意为一些企业减免房租,与他们一起共克时艰,让利企业的同时,也是在助力自身发展。唯有企业和商户不断发展壮大,园区和高新区才能更加辉煌。

  “疫”无情人有情,隔离不隔爱。自疫情发生以来,西安高新区上下一心、众志成城,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力保防控发展两不误。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为辖区企业和商户减免租金的做法不仅暖心,也起到了明显的示范引领作用。我们坚信,在众多爱心企业与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高新区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狙击战!


来源:高新区

编辑:张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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