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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开车撞拆迁人员致2死8伤案一审宣判 韦刚获刑15年考虑上诉

社会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陈有谋 2020-03-17 07:25:27
[摘要]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对韦刚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拆迁公司的陶冉、张某某、颜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扬州遭强拆房主开车撞拆迁人员致2死8伤一案”3月16日下午在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韦刚有期徒刑15年。韦刚家属称,他们将考虑上诉,最终结果要和律师商议后再定。

  案发:遭强拆房主驾车冲撞拆迁人员

  致2死8伤

  扬州市公安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2018年10月18日发布的案情通报显示:2018年10月15日6时许,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委托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对该镇裔庙村车五组韦刚户侵占小运河河道的阻水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有房产证、土地证的房屋没有被拆除。韦刚及其前妻王某阻止,与拆违人员发生推搡拉扯,阻止拆违未果后,韦刚驾车两次冲撞拆违人员和群众,致2人死亡、8人受伤。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对韦刚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拆迁公司的陶冉、张某某、颜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家属:被拆房屋目前原样未动

  将和律师商议是否上诉

  3月16日16时许,扬州中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韦刚有期徒刑15年。韦刚前妻王女士称,对这个结果,他们表示不服,将考虑上诉,最终结果要和律师商议后再定。

  王女士称,韦刚家遭强拆的房屋有土地证、房产证,“一点也没有超出规划以外,之所以发生强拆,不是因为侵占河道,而是因为拆迁补偿没有谈拢。”

  王女士说,3月16日宣判前,她和家人没有和韦刚见过面。“没想到宣判当日也没有见上面(受疫情影响,韦刚没有参加宣判)。”王女士称,虽然之前她和韦刚的母亲请了律师,准备为韦刚辩护,但相关部门称,韦刚已经自己请了律师,不用他们再请。“韦刚的母亲70多岁了,为此不断向司法机关反映,但一直没有结果。”

  王女士称,案件发生后,被强拆的房子一直原貌保留,至今没有再动,她和韦刚的母亲被当地政府安排到其他地方居住。

  2019年6月28日,韦刚一案在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于多种原因,王女士和韦刚的家人未能参加庭审。庭审中,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韦刚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月16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上了韦刚的两位辩护律师丁强、王娟。两位律师称,案件相关情况一切以官方发布消息为准,他们不方便接受采访。16日下午宣判结束后,华商报记者再次联系韦刚的两位辩护律师,一直无法联系上。

  案件发生后,扬州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生态科技新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夏正东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处分,有人被责令辞职。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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