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法院汉城人民法庭用时30分钟,完成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调解和送达工作。
原告陈某与被告贾某于2019年12月离婚,双方签署离婚协议,约定被告贾某1个月之内支付原告陈某3万元的购房借款。因被告贾某未按期履行,原告陈某于2020年2月17日,起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被告贾某支付借款及利息。
王冬青法官通过电话与被告贾某联系,得知其现在宁夏,不便到庭参加诉讼。她多次与双方沟通,释法明理,最终被告贾某同意于2020年6月20日之前支付全部借款及利息,并将调解意见书邮寄至法庭。
收到调解意见书后,王冬青法官组建了微信群,线上确认了双方身份信息、调解笔录及送达方式,并通过微信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刘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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