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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200余万买荣民集团商铺 贷款未办成发现房子被抵押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0-04-17 07:53:43
[摘要]半年多前,西安的冉女士付了200多万元首付,购买了一套300多平方米的商铺。但在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时发现,这套商铺已被开发商抵押了。

  半年多前,西安的冉女士付了200多万元首付,购买了一套300多平方米的商铺。但在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时发现,这套商铺已被开发商抵押了。

  2019年9月,冉女士用拆迁款购买了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荣民金街·宫园壹号二期”一套商铺。交完定金、首付共222万余元后,开发商却并未联系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们不断追问,开发商直接让我们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但银行说无法办理。”

  “大概2019年11月,我去房屋管理部门查询,发现原来这套商铺已经被抵押了。”冉女士家人说,她们提供的定购协议书显示,其购买商铺的建筑面积305.73平方米,房屋折后总价为443万余元。

  双方开始商谈解决方案。冉女士说,开发商拟了一份“补偿协议”,但冉女士认为自己在买房时并不知道存在抵押情况,最终并未接受。

  今年3月初,冉女士委托律师在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调出了自己所购商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显示该商铺“目前登记在开发商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存在抵押状态”,抵押权人为某银行。债务履行期限为2019年5月7日起,2020年5月6日止。

  此后,冉女士将开发商起诉至莲湖区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被告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222万余元,法院也已受理该案。冉女士家人认为,222万元是惩罚性赔偿。同时,她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审查后依法立案执行,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50万元。

  4月10日,冉女士家人联系到开发商的一位吴姓总监,电话里该总监说,去年因银行政策变动,导致冉女士所购商铺未能撤押,开发商肯定赔偿,就是看哪种方式。

  昨日下午,吴姓总监说,“没有恶意误导消费者……当时说要退就退,可退到一半儿客户又不想退了,公司也一直在配合客户的诉求。”他说,该商铺目前处于出租状态,公司提出一半租金支付给冉女士,等到可撤押时就办理银行按揭,这种方式已是上限赔付,但客户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只能等待法院判决。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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