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已提出处理方案 无法满足对方要求
4月16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西安市北环医院,看到常先生躺在病床上,自主起身都很困难,需要旁人协助。妻子李女士说,丈夫现在没有生活自理能力,随后要进行康复和二次手术。
据医生介绍,常先生左股骨粗隆下粉碎性骨折、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左侧多发肋骨骨折,后期要定期到医院复查、做康复训练,视复查情况还要进行二次手术,“他的日常活动会受影响,不能拿重东西,这段时间要休养。”
16日下午,记者联系此前来医院看望常先生的工地工作人员惠某,惠某不告知记者他所属哪个公司,称公司咨询过相关部门和法务人员,已垫付常先生医疗费7万元,计划负责常先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并补偿8万元,但常先生不同意,索要30多万元。“他(常先生)已经可以出院了,但他不出,现在也没有安排护工照顾他,如果他有问题可以来公司协商。”惠某表示,公司与常先生没有签劳务合同。
记者联系另一工地工作人员雷某,雷某称该项目由三个公司负责,他和惠某属于工长负责接活,“他(常先生)起诉的话,可以先联系陕一建询问他属于哪个劳务公司,再看接下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