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咨询,称自己之前在宝鸡工作时领取了社保卡,2018年8月从宝鸡辞职回西安,目前在西安一国企工作,前几天在药店买药,药店称这个社保卡不能使用,不知道怎么样才能使社保卡在西安正常使用?
对此,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市民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至西安市建工路28A,13-002室办理社保卡绑定业务,办理后即可在西安市定点医院药店使用。
华商报记者 马群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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