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公告,4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省安委办管理的2020年第二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4月1日,省安委办对中北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西铁银河工程有限公司、郑州中原铁道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西安利天分公司、河南豫路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4家生产经营单位拟纳入2020年第二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在公示期间,省安委办未接到任何反映和投诉。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陕安委办〔2016〕114号)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26日起,将中北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西铁银河工程有限公司、郑州中原铁道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西安利天分公司、河南豫路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4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省安委办管理的2020年第二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期限为一年。
华商报记者 佘欣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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