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贺荣(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免去江必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孙华璞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李亮、付双全、段小京(女)、张华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辑:胡泽鹏
相关热词搜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法院 名单
上一篇:【战“疫”说理】全民战“疫”彰显中国超强动员能力
陕西明令禁止 秦岭“光鹿跑兵冰”徒步穿越线路有多凶险?
智慧领航≠自动驾驶!公安部警示:滥用辅助驾驶或触刑法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