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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下载口罩、医疗器械资格证 骗取近万元口罩款获刑一年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杨舒 2020-05-19 15:23:28
[摘要]近日,旬阳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疫情防控期间,虚假销售口罩诈骗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案件。

  近日,旬阳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疫情防控期间,虚假销售口罩诈骗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案件。

  2020年2月,被告人李某利用大众对口罩的迫切需求,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其微信在“文艺路税务”微信群、朋友圈发布虚假销售口罩信息,并从网上下载了口罩、医疗器械资格证等虚假照片用于骗取信任。虚假信息一经发出便迅速在微信用户及群组内传播,陆续吸引了闫某、艾某、郭某等14名被害人向其转账用于“购买口罩”。然而李某收到被害人转账后,却将对方微信拉黑,玩起了“失踪”,被害人未按时收到口罩且联系不上李某,才惊觉上当受骗。

  截止案发,被告人李某通过上述手段非法获利共计9830元,被害人遍布各地,影响恶劣。

  案件受理后,旬阳法院依法迅速组成合议庭,启动审理程序。经与检察机关、看守所会商协调,在确保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尽快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虚构销售疫情防护用品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依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应依法从严惩处。鉴于被告人李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案发后向部分被害人共计退赔3400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合议庭经综合评议,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责令其向被害人退赔剩余部分赃款,用于作案的手机2部予以没收。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杨舒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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