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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西安小学生校内被撞身亡 涉事学校校长被免职

西安新闻 华商报 2020-06-04 06:56:16
[摘要]针对涉事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对莲湖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予以停职检查,对涉事学校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予以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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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西安市六十七中校园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年级小学生党某某上厕所时被撞身亡(6月3日华商报A04版报道)。西安警方3日通报,事故系61岁的司机启动车辆后操作不当,车辆失控将党某某撞倒,党某某因伤势过重当场身亡。

  >>肇事司机已被控制,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

  6月3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莲湖大队发布警情通报:6月2日上午10时2分,李某某驾驶陕AM93J8小型越野客车从西安市第六十七中学离开时,适逢党某某(星火路小学一年级三班学生)课间休息步行于此,因李某某启动车辆后操作不当,车辆失控,将党某某撞倒,车辆撞击路边灯杆受损,党某某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交警莲湖大队当日成立专案组,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依法讯问等工作。经查,李某某,61岁,兴平人,驾照准驾车型C1E,驾驶证当前驾驶状态正常。经公安司法检测,排除了肇事驾驶人毒驾、酒驾嫌疑。

  目前,交警莲湖大队已对李某某予以控制,正在办理刑事拘留。针对该起事故的继续调查及车辆检验鉴定相关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事发后,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公安、卫健、交警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目前,肇事司机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办理中。

  针对涉事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对莲湖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予以停职检查,对涉事学校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予以免职。下一步,将根据审查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处理。

  >>已邀请心理专家给班里的学生进行心理抚慰

  华商报记者多方了解到,这名小学生就住在附近,老家在河南,父母在西安做生意,年龄为30多岁,家里还有一个5岁的女孩。事发后,家属悲痛欲绝,多方还在积极做善后工作。

  被撞身亡的是一年级三班的学生党某某,事发时是课间休息时间,有学生目睹了悲剧。3日上午,在莲湖区教育局等多部门的安排下,陕西师范大学的心理专家前往一年级三班,给孩子们上了一节特殊的心理抚慰课,大家都希望,这些孩子心理的创伤能尽快愈合。

  一名一年级学生家长说,党某某平时很乖,和同学们相处得很好,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要是六十七中在管理上更加规范,悲剧应该可以避免。”

  >>事发学校门口张贴了机动车进出及停放管理规定

  3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六十七中,在门口可以看见,校园里已在事发道路中间放置栏杆,禁止车辆进入到校园内部,并安装了限速标志。

  六十七中门口还张贴了一张机动车进出及停放管理规定,落款时间为6月3日,具体规定为,学校在职教师车辆进出停放,应将车辆规范停放在停车位上,学生在校期间,在职教职工机动车必须早晨7时前入校,晚上6时30分出校,其他时间一律不得进出、移动。

  公务车辆进入学校,联系相关领导通过后,再登记,方可进入。并放置在指定区域,其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内行驶车速应低于5公里/小时。

  >>群众爆料:该学校内停车场曾对外开放

  此前的消息是,肇事车辆进入校园是与校方洽谈校园修缮业务。但家长质疑,洽谈业务,就可以在上课期间随意进入校园吗?

  3日,有知情群众说,这所中学以前在校园里有停车场,供教职工和后勤人员停放车辆,还有人收取停车费,“一个男的,收停车费,四五十岁,附近的车也可以停在里面。”

  校园里原本应该非常安全,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悲剧。该事件发生后,引起了公众和媒体的关注,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肇事车辆当时车速为多少?

  2.校园里是否能行驶车辆?

  3.既然是外面去学校洽谈业务的车辆,为何不是校外停放,而是允许进入学校?

  4.事发时是上课期间,校外人为何能驾车进入校园?学校在监管上是否存在漏洞?

  5.星火路小学借用六十七中的校园上课,学生被撞,六十七中和星火路小学分别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针对这些问题,3日,莲湖区多部门均未进行解答。 华商报记者 佘晖 文/图

  >>他山之石

  杭州市余杭区出台车辆进出校园细则

  时间、速度、路线都有明确规定

  6月2日,西安一年级娃校园内被撞不幸亡。因悲剧事发校园,引起众多家长和网友的关注、惋惜及热议,不少人质疑肇事车辆是如何进入校园的,有无相关具体规定。

  2017年7月18日,陕西省教育厅印发《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提到,“学校要建立门禁管理制度,落实专职人员,学生上课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无关人员、车辆出入学校,学生出入校园加强核查与登记”。

  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中小学校园的做法,在实际中困难不小。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2020年4月10日发布《余杭区中小学、幼儿园人员、车辆进出及师生住宿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第三章“进出管理”中对进入校园的不同类型的车辆制定了分类指导细则,包括进入校园的时间、速度、路线等都有明确可行的规定,不妨借鉴:

  1.学校公车、上级有关单位机动车辆和本校教职工私人车辆经门卫值班室值岗保安对车辆及人员进行查验、核实、信息登记后进入学校,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禁止鸣笛,按位停放;

  2.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门卫值班室值岗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3.食堂、超市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凭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年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到学校安保处办理进出校园通行证。每次进出学校须门卫值班室值岗保安对车辆及人员进行查验、核实、信息登记后方可进出。在学校规定时间段内进出学校,车辆入校后应遵照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按位停放;

  4.学校组织春秋游等集体活动使用的客运车辆或学校相关部门组织校外人员参加活动的车辆,经学校审核同意,须门卫值班室值岗保安对人员与车辆进行查验、核实、信息登记后方可进出学校。须事前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通知学校安保处,并协助门卫值班室值岗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5.除上述机动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未经学校同意禁止进入;

  6.学校须加强非机动车进出管理,制定具体实施要求,进出校园必须下车徒手推行。 华商报记者 石铮


来源:华商报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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